股票简称:华联控股 股票代码:000036 公告编号:2014-018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
通知发出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1 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并电话
确认。应参与表决董事 12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独立董事张英惠女士因
个人原因缺席会议。本次会议 5 名董事现场表决,6 名董事传真表决。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本公司借款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同意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向本公司提供总额
不少于 7 亿元人民币(含 7 亿元)现金借款额度,年利率不超过 10%(含 10%),期
限为一年,自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计算。本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公司与华联集团进
行协商,根据各自现金流状况可随借随还。
2、同意本公司通过资产抵押、委托贷款方式,向银行借款 16 亿元人民币,
年利率为 10%,借款期限为三年,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日起计算。华联集团将为
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受托贷款银行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本借款事项涉及抵押的资产包括:“华联城市全景花园”项目土地、以及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华业纺织染有限公司、上海
申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部分房产,上述用于抵押
的房产经贷款机构确认且合计评估价值不少于 16 亿元人民币。
3、同意华联集团要求,在上述借款担保期限内公司将为华联集团(含其控股
的子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对外融资连带责任担保,即相互之间的互保额度为 16
亿元人民币。
上述两担保事项为连带责任担保,除适用上述银行机构外,也适用于其他银
行机构。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署上述三事项的有关协议,
本公司将根据该三事项的实际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临时披露或在定期报告中进行
详细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其中,
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在审议本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董炳根、丁跃、胡永峰、李云、张梅、倪苏俏回避表决)。
本议案单独公告,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编号
为:2014-019。
二、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定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下午两点起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单独公告,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2014-020。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