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本公司借款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公司有关人员事前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和 我们进行了沟通,经核查、审议公司各类关联交易事项获悉: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零。 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 多年来,华联集团为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产业结构调整、 主业转型等方面提供了大量人力、财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及担保事项,体 现华联集团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交易本身公正、公平,是一项互 惠互利的交易,华联集团经济实力雄厚,公司与其进行互保应不会产生风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须履行规 定的批准程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樊志全 刘秀焰 夏 源 张英惠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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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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