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等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8月8日
2.召开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四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 年7月
24日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4 年8月5日发布了《关
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5.主持人:副董事长戴扬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
计312人,代表股份50,015,68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51%,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41人,代表股份
18,181,88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8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有271人,代表股份数31,833,79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6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
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
知公告列明的各项提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
总公司转让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20%股权择机行
使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9,513,0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99%;
反对1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
弃权352,0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72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
其中,现场投票结果:同意18,181,886股,反对0股,弃权 0股,
同意票占现场所有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网络投票结果:同
意31,331,122股,反对150,600股,弃权352,072股,同意票占网络
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42%。
2、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根据
公司股东名册上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判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情
况:
同意49,513,0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99%;
反对1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
弃权352,0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72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
3、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孙 林 熊 洁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