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4-04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善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化工”、“控
股股东”)于 2014 年 8 月 6 日下午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4]9 号《关于对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以下简称《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由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完善同
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4 号》)的相关规定,要求四川化工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规范
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期限,为此,四川化工进一步完善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有关
承诺,现作出如下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涉及两家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将按照“成熟一家,实施一
家”的原则,积极推进解决两家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并于一年内履行完成。
在此期间,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依法履行控股股东义务,行使相应权利。在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之前,充分保
证泸天化股份和川化股份的独立性,不以非市场手段干预两家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在此期间,公司将合理决策、审慎投资,避免增加新的同业竞争问题。
2.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发展趋势,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按照相关证券法规要求,保证相关信息披露公平、公正。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