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二00六年度第二次会议于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公司二00六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二00六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二00六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二00六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二00六年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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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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