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8月7日,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无线通信终端天线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实施进度,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02号文件《关于核准惠州硕贝德
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4.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1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3,833,5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
计人民币25,995,871.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7,837,628.30元。深圳
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5月3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2)0123号《验资报告》。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之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多制式高性能手机天线项目 11,727 2013年11月30日
2 精密宽频笔记本电脑天线项目 5,779 2013年11月30日
3 无线通信终端天线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31 2013年11月30日
4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
注: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多制式高性能手机天线项目”、“精密宽频笔记本电脑天线项目”和
“无线通信终端天线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三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后,余额用于“其他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募集资金实际 截止期末 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使用金额 投资进度 状态日期
多制式高性能手机
1 11,727 11,849.92 101.05% 2013年11月30日
天线项目
精密宽频笔记本电
2 5,779 5,535.23 95.78% 2014年11月30日
脑天线项目
无线通信终端天线
3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5,131 4.071.71 79.36% 2014年6月20日
建设项目
公司于2013年6月5日召开得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13年6月20日召开得201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内容如下:无线通信终端天线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缩减中国大陆研发中心建设规模,将项目资金中的2330
万元用于增设韩国子公司作为海外研发中心,韩国研发中心建设预计建设期为12个
月。公司“无线通信终端天线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由“2013年11月30日”变更为“2014年6月20日”。
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召开得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精密宽频笔记本电脑天线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3年11月30日”变更为“2014年11月30日”。
三、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内容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无线通信终端天线工程技术研
1 2014年6月20日 2014年12月31日
发中心建设项目
四、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原因
截止2014年8月7日,无线通信终端天线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4,071.71万元,主要用于大陆研发中心相关研发设备的购置和硕贝德韩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相关研发设备的购置及办公场所的租赁等。目前工程中心的建设已
能满足现阶段公司产品研发的需求,加之无线通信终端行业具有更新换代快的特
点,带动天线行业新技术的应运而生,为保证研发中心项目紧盯未来无线终端天线
行业新技术的发展,以及满足不断扩大的生产规模所需的产品研发设备,公司将根
据实际研发需求,合理使用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为此公司将“无线通信终端天
线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度延长,调整至2014年12月31日。
五、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影响
虽然无线通信终端天线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有所调整,但公司
一直在持续加大研发的投入,可有效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鉴于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计划等因素均保持不变,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
施进度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因此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的建设产生实质性
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审议意见
2014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没有违
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
“无线通信终端天线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
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
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调整“无线通信终端天线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并与公
司管理层沟通,红塔证券认为,公司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基于募投
项目及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