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92 公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16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
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和成立时间: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
于 2011 年 12 月。
2、公司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东河沿 68 号 7 号楼 150 室。
3、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物业管理、钢材、
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等销售。
7、股东情况: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宏远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900
万元,占 90%的股权。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100 万元,
占 10%的股权。双方共同投资组建的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竞标中得崇明新城商品房基地 1、2 号地块,
总面积为 232.96 亩,中标价为 53585 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宏远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宏远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住所:新平旺和平街 12 路
(3)法定代表人:幸有文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公司注册资本:36000 万元。
(6)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等。
(7)出资情况: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竞标中得崇明新城商品房基地 1、 号地块,总面积为 232.96 亩,
中标价为 53585 万元。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宏远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中标价的 90%进行出资 48226.5 万元;因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宏远
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紧张,压缩对外投资,所以拟转让 90%的
股权。
2、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照中标价的 10%进行出资
5358.5 万元;本公司占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0%的股权,
实际出资 4286.5 万元。
3、股权受让后股权结构: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
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其中:上海亚通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0%的股权;崇明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的股权。
三、 股权受让的定价依据
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银信资评报(2014)第
0217 号《评估报告》,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
准日 2014 年 3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和经专项审计后所拥有
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一)、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具体为:
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3 月 31 日,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
限 公 司 经 审 计 后 的 总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56,864.22 万 元 , 总 负 债
55,879.34 万元,净资产 984.88 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 65,499.58 万元,总负债
55,879.34 万元,净资产为 9,620.24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8,635.36
万元,评估增值率 876.79%。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论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56,811.92 65,435.85 8,623.93 15.18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52.30 63.73 11.43 21.85
其中:在建工程
建筑物
设 备 52.30 63.73 11.43 21.85
无形资产
项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其中:土地使用权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总计 56,864.22 65,499.58 8,635.36 15.19
流动负债 55,879.34 55,879.34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55,879.34 55,879.34
净资产 984.88 9,620.24 8,635.36 876.79
(二)、上述资产负债状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审计报告文号为《众会字(2014)第 3359 号》。
1、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1、货币资金 830,132.63 元,其中现金 4,063.00 元,银行存
款 826,069.63 元;
1.2、应收账款 922,810.94 元,系应收的往来款;
1.3、预付账款 1,816,079.00 元,系预付的工程款;
1.4、存货 564,500,693.89 元,系 4 块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位
于同一处地方,
1.5、固定资产——设备类 522,989.94 元,系车辆和电子设备;
2、评估范围及抵押、担保等情况说明:
2.1、委估实物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或受控状态,被评估单位的
办公用房系租赁,不在本次评估范围中;上述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
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2.2、未发现委估资产有抵押或担保情况。
本次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0%股权的定价依
据为: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和该公司的债权债务合计为 58082.64 万元
进行交易。待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0%股权完成后
按照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出资。
四、股权转让安排: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后,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班子具体操作竞标事宜,竞标成功
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股权过户等有关手续。
五、股权受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受让上海
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0%的股权,有利于区域房地产的发展,
也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对公司经营带来积极 的影响,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29 次会议相关文件和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拟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0%股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