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2.2亿元
委托贷款资金用途: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所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和
谐”)拟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0%的股权用。
委托贷款期限:2年
贷款利息:贷款年利率为8%
贷款付息方式:一次性还本按约定付息
贷款担保方式:信用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上海农商银
行崇明支行向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和
谐”)提供贷款人民币 2.2 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 24 个月,委托贷款
年利率为 8%。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5 日上午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29 次会
议,公司 6 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了会议和 3 名监事、有关高管列席
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3、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本次委托贷款借款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名称: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8415 万元
4、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长兴路 8 号 309 室
5、法人代表:张忠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
建筑工程、物业管理等。
8、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0%的股权;崇明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的股权。
9、经营情况:
截止 2014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59964.04 万元,负债
总额 49271.4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2.16%。2014 年 1-3 月该公司营
业收入为 6012.83 万元,营业利润为 628.47 万元,净利润为 471.35
万元。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1、 委托贷款金额:2.2 亿元
2、 委托贷款用途: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所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和
谐”)拟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0%的股权用。
3、 委托贷款期限:贷款期限 24 个月
4、 委托贷款年利率:8%
5、 资金来源:崇明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
和公司的自有资金。
6、 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合
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
款,是确保拟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在
股权受让中提供资金保证。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提供资金,对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受让上海同瀛
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和后续房产项目建设将起到积
极作用,对提高本公司的投资收益起到一定的作用。
五、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8200万元,
(不包含本次的委托贷款),没有逾期的金额。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