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4-027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10 南玻 01;10 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 年 8 月 1 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 的议案》,相关的《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考核办法》一并撤销。公 司董事会承诺自本决议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具体 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股权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不 超过 90,000,000 股南玻集团 A 股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南玻集团股本总额 2,075,335,560 股的 4.34%,股票来源为南玻集团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激励 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定的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合计 592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50%,即 3.88 元。 该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48 个月,自授予日起前 12 个月为锁定期、后 36 个 月为解锁期。解锁期内,若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解锁比 例分别为不超过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40%、30%、30%。激励计划设置的业绩考核 条件为:(1)激励对象申请获授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前一年度,南玻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孰低者不低于 9%;(2) 在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申请获授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前一年 度,南玻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 2013 年度相比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30%、 40%、50%。解锁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 不得为负。 目前,该激励计划草案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无异议,尚未 召开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二、关于撤销本次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说明 公司在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后,行业形势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本次设计 的股权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同时,公司也听取了部分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建议,经过审慎考虑,公司决定撤销《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的《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考核办法》一并撤销。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撤销后,将通过完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以更加合理 的薪酬结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更好的推动公司发展。 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承诺自本次 撤销股权激励计划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监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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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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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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