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7月31日(星
期四)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14年7月21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
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9人,总有效票
数为9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 司 2014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其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 201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情况的议案》;
经过考核,确定公司总经理 2013 年度的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合计税前薪酬
总额是 368,275 元;其他实行年薪制的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
照总经理的薪酬为标准乘以各自的职务系数和考核得分执行。
(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同意增补董事胡江华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在保证流动性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9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理财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包括银
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等,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宜(具体委托
理财项目届时另行公告)。
(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