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
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拟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
行变更。具体变化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
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
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普通货物运输、道路集装箱运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按资格证书办理);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通信设
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
爆危险品)、日用百货、橡塑制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鞋帽、工艺品、家用电器、家具及其
他木制品、珠宝首饰的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酒类批发。矿业投资、矿产品销售、煤炭经营;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变更后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
商品);经营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交通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金融服务业;批发业;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投资兴办实业;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以上不含法律、政策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
目,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由于上述营业范围的变更,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具体变化如下:
原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
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
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普通货物运输、道路集装箱运输;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按资格证书办理);计算机及配件、
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
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日用百货、橡塑制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鞋帽、
工艺品、家用电器、家具及其他木制品、珠宝首饰的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酒类批发。矿业投资、矿产品销售、煤炭经营;供应链管理及
相关配套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修改后:“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物
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交通运输业、装卸
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金融服务业;批发业;供应链管
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投资兴办实业;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以上不含法律、政策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修改本章程,并经有关审批机关批准和公司登记机
关核准,可变更经营范围。”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均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