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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7-30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1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
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忠田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修改案的内容及修改后的《公
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监
事会换届选举。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有5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监事3人,职工代表监事2人。同意提名陈强先生、刘丽女士、刘爱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
    1、监事候选人:陈强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监事候选人:刘丽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监事候选人:刘爱荣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当选的3名
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 7 月 30 日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强先生:51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济宁毛纺织厂
热动车间车工,济宁毛纺织厂热动车间工艺员、调度员、劳资核算员,济宁毛纺织厂劳
资科主任科员,山东如意综合办副主任。现任山东如意毛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公
司工会主席。
    陈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8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刘丽女士:47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在中国银行山东
省分行财会处、信托投资公司和债转股工作办公室工作。现任东方资产青岛办事处资金
财会部副经理,公司监事。
    刘丽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刘爱荣女士:43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历任中国工商银
行泰安市分行会计、储蓄员,中国华融资产公司济南办事处债权管理部、法律评估部副
经理,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投资银行部经理,公司监事。
    刘爱荣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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