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前就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
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独立董事查松为本次非公开发
行认购对象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作为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
公司的关联董事,未参与发表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其它独立
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并进行充分论证后,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开、
公平、合理的,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收购的矿业权资产经有资质的评估
机构评估作价,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
适当,评估结果公平、合理,作价公允。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
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建议提请董事会表决;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
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应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
时,关联董事应全部回避表决。
因此,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
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有关内容提交
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查 松 张春霞
甘启义 李双海
2014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