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转让西藏 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20%股权择机行使优先 购买权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西藏自治 区矿业发展总公司转让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20% 股权择机行使优先购买权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交易价格不超过 5.56 亿元人 民币的范围内就矿业总公司转让西藏扎布耶 20%股权择机行使优先 购买权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在审议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 决;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 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 查 松 张春霞 甘启义 李双海 2014 年 7 月 23 日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转让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择机行使优先购买权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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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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