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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7-2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经公司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以定向发行的方式授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等 136 名激励对象 2,667 万份股
票期权,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6.72%,行权价格为 21.33 元/股。
该激励计划有效期为 4 年,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经过 1 年的
等待期之后,分三次行权,三次行权的行权比例分别为 30%、30%、
40%。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授权日为 2011 年 12 月 29 日,授予 136 名激
励对象共 2,667 万份股票期权。
    201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因公司 1 名激励对象离职,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2,632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35 人。
    2012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
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1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实施结果
及 3 名激励对象离职情况,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3,370.9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32 人,行权价格调整为 16.33 元/股。
    2013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因公司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30 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3,343.60
万份。130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
内可行权 1,003.08 万份股票期权。
    2013 年 3 月 13 日,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对本次提
出申请行权的 125 名激励对象的 9,145,500 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本
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18 日。
    2014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因公
司 6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2,225.86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24 人。根据公司 2012 年度权
益分配方案的实施结果,行权价格调整为 16.23 元/股。124 名激励
对象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可行权 953.94
万份股票期权。
    2014 年 3 月 10 日,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对本次提
出申请行权的 118 名激励对象的 809.64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本
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14 日。另外 6 名激励对象(彭
寅生、叶渊明、何春、张贤桂、张有志、樊小彬)保留本次其可行权
的期权数量,在本次行权期内择机行权。此次行权完成后,公司已授
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416.22 万股。
    二、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
数量及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的情况
    鉴于3名激励对象叶彩群、叶立生、苏善杭已离职,根据公司《首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14年7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取消该3名
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的股票
期权合计31.72万份;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相应地调整,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384.5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21人。
    (二)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实施
了 2013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 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533,332,21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并按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在公司出现除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宜时,需对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作调整。
    根据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首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作如下调整:
    1、股票期权数量
    本次调整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84.50万份。
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
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股票期权数量应调整为:
       调 整 后 的 已 授 予 但 尚 未 行 权 的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1,384.50×
(1+0.5)=2,076.75万份
       2、行权价格的调整
       调整前行权价格为16.23元/股。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
行权价格,且P>1。
       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6.23-0.12)÷(1+0.5)=10.74元/股。
       综上,经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为121人,已授予未行权股票
期权数量为2,076.75万份,行权价格为10.74元/股。
       (三)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情况
                                     已授予未行权股   占已授予未行
                                                                     占目前公司总
序号     姓 名         职 位           票期权数量     权股票期权总
                                                                       股本的比例
                                       (万份)         数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彭寅生    董事/高级副总裁           75.075         3.615%         0.094%
  2      叶渊明    高级副总裁               102.375         4.930%         0.128%
  3      何   春   高级副总裁               102.375         4.930%         0.128%
                   高级副总裁/联化
  4      张贤桂                              75.075         3.615%         0.094%
                   (盐城)董事长
  5      张有志    董事/上海宝丰董           75.075         3.615%         0.094%
                   事长
                   高级副总裁/江苏
  6       樊小彬                               75.075   3.615%    0.094%
                   联化董事长
               小 计                           505.05   24.319%   0.631%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1        其他激励对象共 115 人          1,571.70      75.681%   1.965%
              合 计                       2,076.75        100%    2.596%
      注:上述人员任职情况为获授期权时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14 年 7 月调整后)》。
       三、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
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
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
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授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调整,并注销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符合《管
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及公司《首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本次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及
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
实施、授予与行权》及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激励对
象人数为121人,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076.75万份,行权
价格为10.74元/股。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叶彩群、叶立生、苏善杭已离职,同意公司董事会取消该3名激励对
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
    2、公司本次调整后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管
理办法》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
具有法定理由且已按法定程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
法》、《管理办法》、《备忘录第1-3号》、及《股权激励计划》之规定,
合法、有效;联化科技对授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
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1-3 号》、
《备忘录第12号》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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