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首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 方案于2014年6月24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7月16日 公司公告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2014年7月22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的方案。依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 购情况公告如下: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共买入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88%,成交的最高价为39.85元/股,最低价为39.7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1,594,131.35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在实施回购方案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了由证券交易所监控的回购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3日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首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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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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