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修改或补充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
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
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 14:30 在厦门市
湖滨南路国贸大厦 12 层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18 日
09:30-11:30,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29,099,82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 523,090,76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6,009,06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1.787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1.4269%
总数的比例(%)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0.3610%
份总数的比例(%)
(三)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福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及监
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营运的短期资金需求,并改善财务结构、节省财
务费用,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公开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
的超短期融资券,同时授权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在上述额度内分期发
行,并决定发行的具体条款,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结果及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比例如下:
单位:股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525,559,618 99.3309% 3,523,554 0.6660% 16,652 0.0031% 是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黄臻臻、黄晓晶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九日
报备文件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