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力源信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之
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二)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六月
关于力源信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二)
声明与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受武汉力源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信息”、“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
贵会于2014年6月6日下发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40471]号《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
馈意见》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之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二)》(以下简称“本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依据《重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格
式准则第26号》、《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财务顾问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交所颁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尽职调查和对上市公司相
关申报和披露文件审慎核查后出具,以供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有关各方参考。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此提出的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
事人均按相关协议、承诺的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并承担其全部责任的基础上
提出的,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本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本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
顾问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
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
实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
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
提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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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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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明与承诺....................................................................................................................................... 1
释 义............................................................................................................................................... 4
问题一:申请材料显示,深圳市鼎能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鼎芯东方科技有限公司的《进
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将于 2014 年 7、8 月份到期,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
述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到期后是否需要办理续展,有无障碍;如有,将采取何种措施解决。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6
问题二: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标的资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增长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
问题三:请你公司结合标的资产主要应收账款方情况,补充披露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
问题四:请你公司结合标的资产截至目前的盈利预测完成情况、订单签订情况,补充披露
标的资产盈利预测的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5
问题五: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将营业外收入纳入收益法评估范围的依据及合理性,
以及标的资产及其子公司未来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对其估值的影
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9
问题六: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
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
问题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其他应付款大额明细及形成原因。请独立财务顾问和
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6
问题八: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盈利预测承诺数的测算过程。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
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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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
上市公司/力源信息 指
所上市,股票代码:300184
鼎芯无限/标的公司 指 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鼎芯亚太 指 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
鼎芯东方 指 深圳市鼎芯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瑞铭无限 指 深圳市瑞铭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鼎能微 指 深圳市鼎能微科技有限公司
侯红亮等 5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鼎芯无限 65%股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上市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
金购买资产/本次交 指 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侯红亮等5名股东合计
易/本次重组 持有的鼎芯无限65%股权
交易基准日/审计基 力源信息与交易对方 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的审
指
准日/评估基准日 计、评估基准日,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
补充独立财务顾问
指 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报告
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二)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
《重组管理办法》 指
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73 号)
《证监会公告[2008]14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告,[2008]14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财务顾问业务指
指 —第二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
引》
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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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中
《财务顾问办法》 指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54 号)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信部/工业和信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化部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
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京民信资产评估 指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最近两年/报告期 指 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
二、专业术语
半导体集成电路(IntegratedCircuit),一种微型电子
器件或部件,通过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
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
IC 指
互连在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
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
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内含集成电路的硅片,体积很小,常常是计算机或
芯片 指
其他设备的一部分
M2M指(Machine to Machine)机器对机器,扩展
物联网M2M 指 一下就是把物与物联系起来,以达到人与物,物与
物的实时交流
形式发票,进出口贸易专用词,指卖方凭此预先让
PI 指 对方知晓如果双方将来以某数量成交之后,卖方要
开给买方的商业发票大致的形式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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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申请材料显示,深圳市鼎能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鼎芯东方科技
有限公司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将于 2014 年 7、8 月份到
期,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到期后是否需要办理续展,有无
障碍;如有,将采取何种措施解决。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
回复如下:
一、鼎能微及鼎芯东方的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具体情况
根据国家海关总署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
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 221 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除海关另
有规定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长期有效”。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深圳海关窗口已于
2014 年 5 月 8 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进出口收发货人有效期在 2014 年
3 月 13 日(含当日)以后到期的,系统已自动延期,申请人无需前来办理换证
业务。2015 年开始,每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提
交方式另行公告,逾期未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效力自动中止。”公告链接为:
http://www.szzw.gov.cn/xxgk/gkml/tzgg/201405/t20140509_2370307.ht
m。
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截至本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深圳市鼎
能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鼎芯东方科技有限公司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
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已自动延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上述证书的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经营范围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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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数码
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
深圳市鼎 技术开发与销售;灯具,家用
1 能微科技 4453069740 电器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 2015-07-31 深圳海关
有限公司 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
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电子元
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
深圳市鼎
研发(不含生产加工)与销售,
芯东方科
2 4453965580 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015-07-31 深圳海关
技有限公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司
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目除外)。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鼎能微、鼎芯东方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已自动延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根据主管部门的有
关规定,鼎能微、鼎芯东方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到期后
的续展不存在障碍。
问题二: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标的资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增长差异的原
因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鼎芯无限是一家专注于物联网综合解决方案的 IC 产品技术型分销商,致力
于为客户提供 IC 元器件和应用解决方案的一站式销售服务,产品覆盖物联网
M2M、无线通信、安防监控、智能电表、工业及新能源等领域,属于 IC 分销行
业。由于力源信息为中国 A 股市场唯一一家 IC 分销上市公司,因此将鼎芯无限
与力源信息的业绩增长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分析如下:
一、业绩增长差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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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信会计师为力源信息出具的大信审字[2014]第 3-00019 号《审计报告》
以及立信会计师为鼎芯无限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 350008 号《审计报告》,
力源信息及鼎芯无限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司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同比增幅(%)
力源信息 33,700.29 29,509.16 14.20
营业收入
鼎芯无限 36,996.60 18,416.22 100.89
力源信息 1,710.75 1,532.77 11.61
净利润
鼎芯无限 2,528.69 1,086.19 132.80
2013 年度,鼎芯无限实现营业收入 36,996.60 万元,同比增长 18,580.38 万
元,增幅为 100.89%;力源信息实现营业收入 33,700.29 万元,同比增长 4,191.13
万元,增幅为 14.20%。
2013 年度,鼎芯无限实现净利润 2,528.69 万元,同比增长 1,442.50 万元,
增幅为 132.80%;力源信息实现净利润 1,710.75 万元,同比增长 177.98 万元,增
幅为 11.61%。
二、业绩增长差异的合理性分析
2013 年度,鼎芯无限与力源信息实现的业绩增长差异较大具有合理性,具
体分析如下:
(一)产品结构不同导致营业收入增长差异
与力源信息相比,鼎芯无限凭借其突出的解决方案设计能力,在安防监控、
无线通信、智能电表等产品上具有更为突出的竞争优势。以收入占比较高的安防
监控产品为例,2013 年度,力源信息通过大客户销售实现的安防监控业务收入
为 3,003 万元,同比下降 9.28%;同期,鼎芯无限实现安防监控业务收入为
18,474.90 万元,同比增长 138.03%,构成鼎芯无限 2013 年业绩大幅增加的最主
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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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与鼎芯无限在产品结构上的差异是导致上述收入增速差异的主要
原因。安防监控设备主要由四大部分构成:前端摄像头、板卡、DVR 和 NVR、
视频分割器。力源信息代理的安防监控产品主要是在板卡中使用的 TECHWELL
(原厂品牌)视频采集卡驱动芯片,鼎芯无限代理的安防监控产品主要是在 DVR
中使用的华为海思系列芯片。随着安防监控产品的技术发展,呈现出 DVR 高速
增长、板卡负增长的局面,导致鼎芯无限与力源信息的安防监控业务增速出现较
大差异,进而造成两家公司整体业绩的较大差异。
鼎芯无限(二)费用率不同导致净利润的增长差异
2013 年度,力源信息的期间费用率为 11.46%,其中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合
计为 4,309.49 万元;同期,鼎芯无限的期间费用率为 6.35%,其中管理费用及销
售费用合计为 2,119.74 万元。鼎芯无限与力源信息的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差异
较大,主要是由于鼎芯无限的人员规模小于力源信息,导致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用
较少;此外,由于办公场所的位置不同,鼎芯无限每年支付的办公租金水平远小
于力源信息。虽然鼎芯无限的综合毛利率低于力源信息,但是期间费用的差异导
致鼎芯无限的净利润水平及增速高于力源信息。
(三)企业合并及所处发展阶段导致比较基数不同
2012 年 4 月,鼎芯无限在香港设立了子公司鼎芯亚太,主要面对境外客户
销售;2012 年 5 月,鼎芯无限设立了瑞铭无限,主要从事软件产品的自主开发
和销售;2012 年 9 月,鼎芯无限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鼎芯东方 100%的
股权,并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鼎能微 100%的股权。2012 年度,除鼎
芯无限母公司和鼎芯东方外,鼎芯无限其他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会计期间均不
足 1 年,从而造成鼎芯无限 2012 年度的业绩基数较低。
此外,鼎芯无限成立于 2009 年,目前处于高速发展的成长阶段,而力源信
息成立于 2001 年,目前已经步入持续稳定增长的成熟阶段,所处发展阶段的不
同导致鼎芯无限与力源信息的业绩增速不同。随着鼎芯无限业务规模的扩大,鼎
芯无限的业绩增速将逐渐与力源信息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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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高度分散导致个体差异
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2013 年我国共进口 IC 产品 2,313 亿美元,同比增长
20.5%,其进口额超过原油成为我国第一大进口商品。在 IC 行业整体保持较快增
长的大背景下,鼎芯无限及力源信息业绩均实现了一定幅度的增长。但由于 IC
行业的高度分散性,力源信息、鼎芯无限的市场占有率均不到 1%,行业内不同
企业的业绩增长呈现一定差异属正常现象。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鼎芯无限业绩增长总体上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增长趋势相符,鼎芯无限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增长幅度较大具有合
理性。
问题三:请你公司结合标的资产主要应收账款方情况,补充披露坏账准备
计提的充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一、鼎芯无限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具有合理性
(一)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计量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中对一般企业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计量的相关规定如下: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
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
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
提坏账准备;也可以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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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
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
准备,应当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
企业应当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
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二)鼎芯无限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根据立信会计师对鼎芯无限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 350008 号《审计报
告》,鼎芯无限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账款余额 200 万(含)以上款项,
其他应收款 100 万(含)以上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的
特征
组合 2 受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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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含 2 年) 10.00 10.00
2-3 年(含 3 年) 20.00 20.00
3-4 年(含 4 年) 40.00 40.00
4-5 年(含 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如债务人出现
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
足等情况的。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与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计量的相关规定相比,鼎芯无限的坏
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其保持了一致,具有合理性。
二、鼎芯无限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行业特点,具有谨慎性
力源信息作为中国 A 股市场唯一一家 IC 分销上市公司,根据大信会计师为
力源信息出具的大信审字[2014]第 3-00019 号《审计报告》,其坏账准备计提政
策如下:
(一)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期末余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
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
了减值,根据期末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
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备;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根据账龄分析法
方法 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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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按账龄组合 按账龄状态
组合 2:按其他组合 同一母公司范围内的公司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按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组合 2:按其他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至2年 10
2至3年 20
3至4年 40
4至5年 80
5 年以上 100
(三)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账龄 3 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与 IC 分销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力源信息相比,鼎芯无限的坏账准备计提政
策与其基本保持了一致,且具有谨慎性。
三、鼎芯无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报告期内鼎芯无限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鼎芯无限的应收账款账龄具
体情况如下: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账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龄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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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元) (%) 元) (%) 元) (%)
1 年以
9,981.05 97.15 499.05 5.00 5,904.76 99.30 295.24 5.00
内
1-2 年 293.06 2.85 29.31 10.00 41.42 0.70 4.14 10.00
合计 10,274.12 100.00 528.36 5.14 5,946.18 100.00 299.38 5.03
报告期内,鼎芯无限建立了严格的客户信用政策和应收账款管理政策,强化
了客户回款时时管理和事后监控。2012 年末及 2013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9.30%、97.15%,应收账款平均账龄较短,
绝大多数在 1 年以内,且客户主要为大型无线通信、智能电表及安防监控公司,
最终客户为中国电信运营商和国家电网等政府企事业单位,资信情况良好,回款
风险较低,因此未来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2013 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2014 年 1-5 月,鼎芯无限 2013 年末应收账款欠款前五名客户累计回款情况
具体如下:
占应收
与鼎芯 账面余 2014 年 1-5 2014 年 5 月
项 账款总
单位名称 无限关 额(万 账龄 月累计回款 31 日余额(万
目 额的比
系 元) (万元) 元)
例(%)
Comba Telecom Systems 非关联
1 899.50 8.75 1 年以内 839.03 630.88
方
Limited
RE DIAN WIRELESS
非关联
2 TECHNOLOGY 851.49 8.29 1 年以内 1,581.49 133.66
方
LIMITED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有限 非关联
3 576.39 5.61 1 年以内 584.67 384.72
方
公司
深圳市天视通电子科技 非关联
4 571.11 5.56 1 年以内 1,053.05 563.11
方
有限公司
非关联
5 上海双桓电子有限公司 563.12 5.48 1 年以内 563.12 -
方
合计 3,461.62 33.69 4,621.36 1,712.38
从鼎芯无限 2013 年末应收账款欠款前五名客户 2014 年 1-5 月份的累计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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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来看,已基本覆盖 2013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回款情况良好。
(三)2013 年度应收账款实际坏账损失发生情况
2013 年标的公司仅发生一笔坏账损失 165,440 元,系鼎芯无限的客户深圳市
容亮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坏账损失发生额占 2013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0.16%,占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的比例为 3.13%。除此之外无其他坏账损失发生,
不存在坏账准备无法覆盖坏账损失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鼎芯无限已建立了严格的信用审批制度,注
重对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鼎芯无限与主要客户保持了长期业务关系,客户信誉
良好,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期后回款状况良好;鼎芯无限账龄在 1 年以内的
应收账款占比达到 97%以上,发生的坏账损失占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的比例很
小,鼎芯无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问题四:请你公司结合标的资产截至目前的盈利预测完成情况、订单签订
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盈利预测的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和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一、鼎芯无限 2014 年 1-5 月盈利预测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 350009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 350008 号《审计报告》和鼎芯无限 2014 年 1-5 月未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鼎芯无限 2014 年 1-5 月的盈利预测完成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5 2014 年度 2014 年 1-5 2014 年 1-5
2014 年度 2013 年 1-5 月
项目 月未审实现 预测增长 月实际增长 月占全年比
预测数 占全年比例
数 比例 比例 例
关于力源信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二)
一、营业总收入 43,600.00 15,803.79 17.85% 41.18% 36.25% 30.26%
二、营业总成本 40,196.43 14,609.61 17.59% 44.13% 36.35% 30.00%
其中:营业成本 36,978.50 13,627.38 17.25% 45.15% 36.85% 29.77%
营业税金及附加 82.52 13.04 7.13% -6.22% 15.81% 18.06%
销售费用 815.29 328.51 21.35% 56.08% 40.29% 31.33%
管理费用 1,791.49 545.00 23.73% 22.15% 30.42% 30.81%
财务费用 255.63 145.32 12.20% 89.21% 56.85% 33.71%
资产减值损失 273.00 -49.64 23.89% -8837.90% -18.18% 0.2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 3,403.57 1,194.18 20.97% 12.86% 35.09% 37.60%
加:营业外收入 46.6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