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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7-16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4 年 7 月 15 日下
午在公司一楼 101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7 月 9 日以书面形式向所有
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通过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格进行了自查。经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
条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逐项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总计向 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发行对象沙湾慧达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注册的合伙企业,为公
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3 名监事均为关联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
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总计向 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发行对象沙湾慧达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注册的合伙企业,为公
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3 名监事均为关联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
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本次总计向 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发行对象沙湾慧达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注册的合伙企业,为公
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3 名监事均为关联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
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定位,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提升公司竞争力,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总计向 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发行对象沙湾慧达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注册的合伙企业,为公
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3 名监事均为关联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
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公司分别与郭松森、沙湾慧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沙湾聚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沙湾聚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本次总计向 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发行对象沙湾慧达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注册的合伙企业,为公
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3 名监事均为关联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
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郭松森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的议案》
    鉴于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
份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郭松森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2013】43 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
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未来
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公路机械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吉
林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借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等相
关事项按照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吉林市分行签署的相关合同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成套公路养护设备产品升级项目” 节余资
金 384.34 万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5.28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日
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
司将“成套公路养护设备产品升级项目” 节余资金 384.34 万元、“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5.28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7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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