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5月28日发文的公告(编号:【2014】
19号)关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原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相关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份 没 有 表 决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
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制。
第八十一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
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 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东大会提供便利。 提供便利。
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