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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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4月21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5名。董事长吕勇明先生、副董事长吴建华先生、董事浦静波先生、独立董事周振华先生均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吕勇明先生、浦静波先生书面委托董事秦青林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吴建华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陈伟宝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周振华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刘杰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秦青林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增加2006年度对上海物资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90%)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保证担保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信用证开证额度500万美元,期限至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二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