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4,708,34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7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 年 7 月
16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08 袁少英
2 00*****830 邓万宝
3 01*****152 赵瑞霞
4 DD*****297 珠海市职改办
5 DD*****407 珠海市会计师事务所
6 DD*****415 珠海市规划局
7 DD*****420 外商投资企业物资供应公司
8 DD*****425 珠海市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9 DD*****430 珠海市府外事办公室
10 DD*****437 珠海市审计师事务所
11 DD*****482 珠光投资发展公司工贸发展部
12 DD*****537 珠海特区科龙实业有限公司
13 DD*****551 珠海经济特区珠光投资发展公司
14 DD*****558 珠海杂志社
15 DD*****573 珠海市救灾救济基金会
16 DD*****585 深圳宝安龙华实业有限公司
17 DD*****587 深圳龙岗三立电气制造公司
18 DD*****589 迪凯建材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19 DD*****637 珠海港务局
20 DD*****641 湖南省湘潭市信托投资公司
21 DD*****647 珠海特区建大实业发展公司
22 08*****476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3 08*****968 深圳铧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08*****955 珠海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08*****041 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珠海唐家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 B 座 6 层
咨询联系人:付小芳 咨询电话:0756-3612810 传真电话:0756-3612812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