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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7-05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4)第 04050 号
                         目 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9-12
财务报表附注                     13-102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2014 )第 04050 号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后附的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ST 国恒” )财务报表,包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ST 国恒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
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但由于“ 三、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段中所
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三、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1、如财务报表附注五、7 所述,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 854,223,121.08 元是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与我们函证的银行回函结果的差额,由于审计范围的限
制,我们无法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证实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内容,也无法判
断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2013 年 11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书》(处罚字[2013]48 号)认定:*ST 国恒《2009 年年度报告》所述的投入罗
岑铁路项目资金中有 29,200.00 万元未投入罗岑铁路项目;*ST 国恒《2010 年半年
度报告》、《2010 年年度报告》、《2011 年半年度报告》、《2011 年年度报
告》所述的投入罗岑铁路项目资金中有 49,500.00 万元未投入罗岑铁路项目;*ST
国恒《2012 年半年度报告》所述的投入罗岑铁路项目资金中有 49,550.00 万元未
投入罗岑铁路项目。由于审计范围的限制,我们未能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无
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证实罗岑铁路项目在财务报告中是否真实、完整
反映。
    3、我们未能获取*ST 国恒真实、完整的诉讼、抵押、担保等财务资料,
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ST 国
恒计提预计负债 16,514.71 万元是否公允、完整,也无法判断是否还存在其他
诉讼、对外担保以及该等事项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4、由于审计范围的限制,*ST 国恒及重要子公司的存货监盘、往来函
证、部分银行函证等重要审计程序无法实施,重要审计资料未能提供,我们
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该
等事项对*ST 国恒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可能产生的影响。
    5、我们无法对*ST 国恒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价
值计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对其是否存在减值及减值金额作
出判断。
    6、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识别
*ST 国恒的全部关联方,无法合理保证*ST 国恒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
息得到恰当的记录和充分的披露,这些交易可能对*ST 国恒的财务报告产生
重大影响。
    7、*ST 国恒持有的重要子公司的股权被冻结,生产经营业务基本处于停
滞状态,募集资金余额无法确定,募集资金项目停滞,存在大量逾期未偿还
债务及已经法院判决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对外担保,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
货币资金严重短缺,且很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
务。*ST 国恒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报告日,*ST 国恒亦
未能就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措施提供充分、适当的证
据,我们无法判断*ST 国恒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13 年度财务报表是
否适当。
    8、由于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入不实,诉讼判决结果涉及以前年度等原
因,以及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
法确定期初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四、无法表示意见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历史延革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 1989 年经内蒙古赤峰市体改委、林西
县政府批准,在原林西糖厂、林西电线厂基础上改组设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1992 年 8 月经内蒙古
赤峰市体改委批准,赤峰柴胡栏子金矿以其全部净资产折股加入本公司。1993 年国家体改委以(1993)
260 号文批准,本公司为规范化股份制试点企业。1996 年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审字(1996)16 号
文批准,本公司于 1996 年 3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48 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股票代码为 000594。1996 年度 10 送 8,增加股本 4,198.4 万股;1998 年度 10 送 2 转 2,增加股
本 3,778.56 万股;1999 年度 10 配 5.7142857 股及 10 送 2 转 6,增加股本 24,182.784 万股;2001 年度
10 送 2 转 3 股,增加股本 18,703.872 万股。
    2005 年 3 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289 号文《关于内蒙宏峰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林西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蒙古宏峰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分别将持有本公司国家股 9,906.62 万股、5,118.32 万股转让给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05
年 12 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
    2006 年 8 月 30 日,公司注册地迁至天津,公司名称由原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
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3 月 24 日,公司名称申请变更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国恒铁路”)。
    2009 年 8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09]727 号《关于核准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1,000 万股新股。截至 2009 年 10 月
2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工作全部完成,本公司本次向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9 家
特定对象共发行 68,369.37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 2009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2010 年 7 月 8 日,本公司分配股利,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2 股,实际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为 248,961,982 股。本次转增,股权登记日为 2010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0 年
7 月 9 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交易日为 2010 年 7 月 9 日。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 公 司 现 在 天 津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 注 册 号 为 120000000003979 , 注 册 资 本 为
1,493,771,892 元。法定代表人:蔡文杰,公司住所: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 166 号 A3 区 224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万科都市花园大厦 5 号楼 25 层。
    (二) 所属行业
    本公司属于交通运输辅助业。
    (三) 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对铁路、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投资及投资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
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仪器仪表、日用百货的批发兼
零售;货物及技术产品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
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四) 公司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要业务是铁路建设、营运;房屋开发及租赁;国内贸易。
    (五) 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
督机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内设财务部、审计部、法律部、资
金部、企管部、证券部、办公室、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等部门。
    (六) 本公司的前十位股东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前十位股东分别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95,255,935          13.07%
    2     邓文伟                                                            25,667,122          1.72%
    3     潘庆玲                                                            22,264,900          1.49%
    4     徐飞                                                              18,230,000          1.22%
    5     周仁瑀                                                              6,490,943         0.43%
    6     夏小条                                                              6,090,000         0.41%
    7     姚正嶺                                                              3,800,000         0.25%
    8     黎婉玲                                                              3,192,500         0.21%
    9     殷风兰                                                              2,968,336         0.20%
   10     傅淳                                                                2,585,858         0.17%
                               合    计                                    286,545,594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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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管理当局声明:本公司 2013 年度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
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1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
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0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
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三)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
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
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
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
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
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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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
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
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
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
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
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
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本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占被投资单
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 50%以上(不含 50%),或虽不足 50%但有实质控制权的,全部纳入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
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抵销母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
有的份额和公司内部之间重大交易及内部往来后编制而成。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需要按照
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
政策和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
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若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余额冲
减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若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由少数股东承担的,该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购买股权,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
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
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
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
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
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
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
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
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
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
资。
       (八)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
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
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
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
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
积。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
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
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
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
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为:公司已经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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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金融工具的分类
   (1)按照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将本公司拥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②持有至到期投资;③贷款和应收款项;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按照经济实质将承担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两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其他金
融负债。
    3、金融工具的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
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
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
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
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收回或处置时,
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
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
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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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
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
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3)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
负债。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报价按照以下原
则确定:
    ①在活跃市场上,公司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为市场中的现行出价;拟
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为市场中的现行要价。
    ②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没有现行出价或要价,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或经调整的最近交易的市
场报价,除非存在明确的证据表明该市场报价不是公允价值。
    (2)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6、金融资产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
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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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公司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1)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
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折现利率采用原实际利率),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计提减值准备时,对单项金额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
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需要按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再进行
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进行减值
测试。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见“附注二(十)、应收款项”。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
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按其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在确
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4)其他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
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后,
不再转回。
    (十) 应收款项
    1、应收款项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
其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坏账损失的确认原则:
    (1)因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因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3)因债务人逾期三年未履行偿债义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经公
司董事会或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列作坏账的应收款项。
    3、应收款项的分类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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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为期末余额大于等于 100 万的应收款项。
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个别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定依
据、计提方法:
                           其他不重大是指单项金额在 10 万元以下的应收款项;没有将其划分为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
                           项金额重大和其他不重大两类的应收款项,则将其作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定依据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项金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
                           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根据以前年度与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之相同或相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信用风险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
确定的计提方法
                           现时情况确定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
                           备。
其他计提方法               个别认定法。
    (3) 账龄分析法:
    应收款项按款项性质分类后,以账龄为风险特征划分信用风险组合,确定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含 2 年)                                            10.00                      10.00
2-3 年(含 3 年)                                            30.00                      30.00
3-4 年(含 4 年)                                            40.00                      40.00
4-5 年(含 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4、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
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
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十一) 存货
    1、公司存货分类为:材料采购、原材料、在产品(开发成本)、产成品(开发产品)、库存商品、备
品备件、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计量:
    (1)存货的取得及发出的计价: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
和其他成本。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归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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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2)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
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3、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十二) 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
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
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
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
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
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
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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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
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
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
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
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
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
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
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对一个企业的
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
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
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
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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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
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三)    投资性房地产
    1、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确认为投资
性房地产:
    (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
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1)对于建筑物,参照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政策进行折旧。
    (2)对于土地使用权,参照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政策进行摊销。
    3、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若存在减值迹象,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
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投资性房地产
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四)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铁路设施、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其他设备及土
地。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
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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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并根据固定资产类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原
值的 3%)确定其折旧率。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减
值准备的账面净额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前已计提的累计
折旧不作调整。本公司固定资产分类、预计残值率和折旧年限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0-100               3%              9.70%-0.97%
其中:路基                          100                 3%                 0.97%
      隧道                          80                  3%                 1.21%
      桥梁                          65                  3%                 1.49%
      涵洞                          55                  3%                 1.76%
机器设备                            5-20                3%             19.40%-4.85%
运输工具                            5-15                3%              19.4%-6.47%
办公及其他设备                      3-15                3%             32.33%-6.47%
    根据《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4 号)的规定,由于铁路线路中的部分资产具
有通过大修实现局部更新的特点,为避免成本重复列支,对线路中的钢轨(包括道岔)、轨枕和道砟
不计提折旧,其后续支出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4、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需经过适当程序批准;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
    5、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本公司的经济利益超过了
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
低,则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但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计入固定资
产账面价值以外的后续支出,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费用。
    6、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若固定资产的使
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或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应
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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