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自查阶段性结果暨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发布了《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查阶段性结果 及重大诉讼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57,以下简称《提示性公告》),公 司根据公司内控委员会对历史问题的自查阶段性结果,对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部分涉诉情况进行了公告。 其中《提示性公告》中第八条中所述涉诉案件暨创捷投资公司借贷纠纷案、力 源祥公司借贷纠纷案有误,原告已于7月2日发告知函给本公司,案件中所涉及的借 贷纠纷情况已消除,上述两个案件已终结,因此公司不再具有相关或有负债风险。 公司将继续对《提示性公告》中其他涉诉案件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关注案 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将核查结果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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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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