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
公告》,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
国资委”)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投资”)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6,835,61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51%。
2014 年 7 月 2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一致行动人远致投资的
通知,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为 1%,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1、增持人:远致投资。
2、增持计划:深圳市国资委及远致投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
况,合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的股份(含已增持股份在内)。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进
行。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增持股数 增持比 增持后股数 增持后
增持人 增持期间
(股) 例 (股) 比例
2014 年 6 月 26 日
远致投资 13,499,882 1.00% 445,498,326 33.00%
-2014 年 7 月 2 日
5、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6、其它说明:深圳市国资委及远致投资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深圳市国资委、远致投资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