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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7-01
               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简述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力源信
息”)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于2014年6
月30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公司与东方富海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东方富海基本情况
    东方富海成立于 2006 年 10 月 10 日,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西路天
安数码城数码时代大厦 A 座 2602 室,法定代表人陈玮,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东方富海是由数位在中国创业投资领域从业时间长、有丰富实战经验、优秀
投资业绩、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人士发起设立的专业性创业投资管理公
司。
    东方富海参照国际模式建立自己的运营机制,管理着旗下深圳市东方富海创
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皖江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深圳远致富海并购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等多只基金,管理基金规模超过80亿元人民币。
    东方富海是中国本土投资企业数量最多的团队之一,目前已投资项目超过
130个,其中三诺电子、彩虹精化、超华科技、华伍股份、广田股份、信维通信、
迪威视讯、利亚德、同有科技、任子行、我武生物、宝鹰建设等12个项目已成功
上市,艾比森等项目已通过发审会审核。
    2007年成立至今已获得中国有限合伙人协会2011-2012最具LP投资价值GP50
强、2012年度福布斯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中国创业投资价值榜2010年度最佳
VC、证券时报2009年度最佳增值服务创投机构、中国有限合伙人协会2008年度最
具LP投资潜力50强、中国创业投资价值榜第一财经2007年度中国最佳新锐投资机
构等20多项行业大奖,2011年创投经典案被哈佛大学商学院Josh Lerner教授编
入教材。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及原则
    根据本公司提出的内生式增长+外延式并购的发展战略,经前期双方就共同
投资“云汉芯城”项目的友好合作,双方本次以“优势互补、产业整合、共同发
展、合作共赢”为原则,将在包括股权投资、产业整合、并购重组等方面进行全
面战略合作。
    力源信息希望通过与东方富海的全面合作,借助东方富海的品牌、专业能力、
股权投资经验与资源,发掘相关产业的股权投资和并购机会,以促进公司业务的
可持续发展。
    东方富海希望通过与力源信息的全面合作,利用力源信息的产业资源与产业
趋势判断,围绕产业链发掘更多的优质项目,进一步拓展自身的业务,实施产业
整合,提升投资项目增值服务能力,以推进其大资产管理平台战略的实施。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力源信息将与东方富海在多个层次开展深入合作,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方面:
    1、力源信息与东方富海建立战略合作平台,通过整合力源信息的产业资源,
以及东方富海的金融资源,共同对相关行业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实施股权投资,
共同对优质企业进行孵化;
    2、东方富海借助其股权投资的专业能力与资源,发掘具有高成长性、前瞻
性的优质项目,并对这些优质项目提供投资、融资、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同时,
东方富海借助其并购基金等资源与平台,与力源信息共同建立产业并购平台,共
同对海内外优质企业实施并购;
    3、力源信息利用其产业资源及对产业发展趋势的理解,在整个信息产业链
条中,除了对分销行业内的整合,亦有可能在下游终端新兴行业内发掘相关产业
的优质企业,与东方富海共同实施股权投资,并向这些企业提供产业资源,帮助
优质企业发展;
    4、双方认为需要的其它合作。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
额,因此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在对下游新兴行业优质企业进行股权
投资(项目孵化)、境内外同行业产业整合、并购方面有着积极意义,对实现公
司外延式并购战略目标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六、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战略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项目合作,不会对公
司财务及经营带来任何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所涉及具体业务均需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以明确相关合作事项的
具体内容及权利和义务。双方将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进一步扩展双方合作的广
度和深度。请投资者注意风险防范。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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