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财政奖励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西鹰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鹰工园字[2014]93 号),为支持企业发展,扩大企业规 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拨付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财政奖励资金 800 万元。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收 到江西鹰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财政奖励资金 800 万元。该项资金占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7.93%,将会对公司 2014 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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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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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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