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通知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审议,会议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
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贵州三特梵净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梵净山旅业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
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同意公司与招银租赁签订《保证合同》,
为《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梵净山旅业公司对招银租赁所负全部债
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今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
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暨为其提供担保的
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