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2014年6月1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6月27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999号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4、召集人: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张云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97,848,400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7,204,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28%。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A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
370,551,000 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8.40%。
2、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出席情况:H股股东1人出席会议,香港中央结
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委托大会主席投票,代表股份6,653,923 股,占公司H股有表
决权总股份总数的2.60%。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点票监察员。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七项决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公司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股数 377,204,923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100%,其中A股
370,55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8.24%,H股 6,653,9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1.76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其中A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的 0 %,H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
其中A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H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0 %。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本公司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股数 377,204,923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100%,其中A股
370,55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8.24%,H股 6,653,9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1.76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其中A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的 0 %,H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
其中A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H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0 %。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审计
报告
本议案同意股数 377,204,923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100%,其中A股
370,55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8.24%,H股 6,653,9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1.76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其中A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的 0 %,H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
其中A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H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0 %。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批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截至2014年
12月31日止年度之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本议案同意股数 376,690,423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9.92%,其中A股
370,55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8.24%,H股 6,353,1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1.68 %;反对股数 30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8 %,其中A股 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份的 0 %,H股 30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0.08 %;弃权股数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份的 0 %,其中A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H股 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份 0 %。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向中国各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2014年综合授信额
度并授权任何一名执行董事处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同意股数 377,204,923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100%,其中A股
370,55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8.24%,H股 6,653,9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1.76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其中A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的 0 %,H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
其中A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H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0 %。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数 377,204,923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100%,其中A股
370,55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8.24%,H股 6,653,9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1.76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其中A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的 0 %,H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
其中A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H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0 %。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末期股息
本议案同意股数 377,204,923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100%,其中A股
370,55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8.24%,H股 6,653,9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1.76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其中A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的 0 %,H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
其中A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0 %,H股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0 %。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王春花、秦学昌、约翰保罗卡梅伦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寿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郑辉、丁璐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寿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