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
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文件要求,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
联方、收购人公开承诺以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1、不存在承诺方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及超过承诺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
情况。
2、截止2014年6月30日,尚处于承诺期限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方
序
承诺方 与公司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号
关系
苏州通 201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通博电子
博电子 控 股 股 器材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定向发行股份 230 万股,苏 2011 年 11 月 24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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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有 东 州通博承诺认购股份自 2011 年 11 月 24 日起锁定 2014 年 11 月 23 日
限公司 三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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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及时向苏州固锝申报本人持有的苏州固锝
股权及其变动情况,在苏州固锝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公司全
的股权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苏州固锝股权总数的百
体董事、
分之二十五;本人所持股权自苏州固锝股票上市交
2 监事及 关联方 长期
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自苏州固锝离任后半
高级管
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苏州固锝股权;本人自苏州固
理人员
锝离任半年后的一年内转让的股权占所持有苏州
固锝的股权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将积极实行以现金
苏州固 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
锝电子 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
3 本公司 2012 年—2014 年
股份有 分配利润的 20%,且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
限公司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 60%。
3、上述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均在严格履行中,未发现承诺方曾出现违反承诺
事项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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