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五楼多功能厅召开。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7,021,45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6.696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龚祥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共12人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
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㈠、《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权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107,021,457 106,802,248 2,124 217,085 99.7952%
㈡、《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权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107,021,457 106,801,948 2,124 217,385 99.7949%
㈢、《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代表股权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107,021,457 106,801,648 2,124 217,685 99.7946%
㈣、《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 2013 年末公司总股本 400,881,9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4,431,751.32
元。本次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 82,220,548.98 元结转至下一
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代表股权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107,021,457 106,801,648 2,724 217,085 99.7946%
㈤、《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代表股权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107,021,457 106,801,648 2,124 217,685 99.7946%
㈥、《关于支付公司 2013 年度审计费及续聘 2014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代表股权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107,021,457 106,801,648 2,724 217,085 99.7946%
㈦、《关于增补杨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代表股权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107,021,457 106,798,268 5,804 217,385 99.7915%
㈧、 关于增补张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代表股权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107,021,457 106,801,648 2,724 217,085 99.7946%
㈨、《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代表股权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107,021,457 106,801,648 2,724 217,085 99.7946%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虞咏霖律师、杨红良律师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认为: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
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决议》;
2、《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
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