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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6-25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金融服务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及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此项
   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筹资渠道,提升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本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201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淮北矿业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下称“淮矿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淮矿集团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及资金结算业
务。
    淮矿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东淮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
定,公司与淮矿集团财务公司为关联人,公司与淮矿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小中先生、秦凤玉女士回避表决,由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
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
    二、关联方介绍
    淮矿集团财务公司系经 2014 年 4 月 16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安徽监管
局批准(皖银监复【2014】68 号)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码为 09787866
—0。经淮北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淮矿集团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
注册号为 340600000108491,公司类型为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
淮北市淮海中路 78 号,注册资本 8 亿元人民币,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淮矿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
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
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
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
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淮矿集团财务公司办理部分资金结算、存款及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在淮矿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 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 50%;公司在淮矿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淮矿集团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30%。
    淮矿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淮矿集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的 50%。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在淮矿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按照银行存款利率;在淮矿集团财务公司
的贷款利率和结算业务收费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水平和收费标准及国
家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关联方淮矿集团财务公司进行部分资金结算、存款及信贷业务,拓宽了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筹资渠道,更使得公司得到全方位、深层次、个性化的金融服
务,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生产高峰期短期流动资金的紧张。本公司与关联方
淮矿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客观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一定地积极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并经认真研究,现就公司与淮矿集团财务公司的
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我们经过审慎研究和独立判断,向公司董事
会提交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并一致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的存贷利率及结算业务收费标准均等于或优惠于中国人民
银行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标准,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3、经查验,淮矿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建立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很好地控制风险,公司与淮矿
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公司风
险处置预案,处置机构及职责明确,风险处置预案充分、及时,后续处置方案合
理、有效,符合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借助公司大股东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拓宽筹
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获得更加便捷高效、多品种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生
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本次交易行
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与淮矿集团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
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4、公司关于在淮矿集团财务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5、公司关于在淮矿集团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6、公司关于在淮矿集团财务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6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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