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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 年 6 月 18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6 月 12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全体监事崔百海、黄国生和邓小花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崔百海先生召集与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本次提名的核心员工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岗位主办人员,在公司具有较长的服务年限,业务熟识、熟练,在各自岗位上能起到重要作用,是岗位职责的主要承担者,为公司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对被提名人持否定的意见;没有发现被提名人最近三年被有权机关惩处的情况,也没有被提名人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工作规则被公司处罚的情况,监事会对认定张坚新等 57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