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事前审议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和《关 于与许建成、许素英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 案和资料,并就上述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一许建成先生、其一致行动人许素英女士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公司 构成了关联交易,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战略转型及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 2、同意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与许建 成、许素英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等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亦春 阮荣祥 唐予华 2014 年 6 月 11 日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4-06-16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