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宝安
股票代码:0000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丘兆忠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 1105 号红岗西村水利公司 1 幢 602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4 年 6 月 11 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转让股份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7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8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丘兆忠
中国宝安 指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恒隆国际 指 恒隆国际有限公司
富安控股 指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间接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宝
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发生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丘兆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4030119700826****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 1105 号红岗西村水利公司 1 幢 60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转让股份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需要而转让所持有恒隆国际的全部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意增加其在中国宝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恒隆国际 90%股权,而恒隆国际持有中国
宝安第一大股东富安控股 95%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恒隆国际及富安控股间接持有
中国宝安 12.34%的权益股份,数量 154,824,936 股。
2013 年 3 月 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与深圳市丰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万安
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所持有的恒隆国际 90%股权。相关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于 2014 年 5 月 19 日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恒隆国
际股权,不再拥有中国宝安权益股份。
二、《股权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
1、转让方:丘兆忠
受让方:深圳市丰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丘兆忠持有的恒隆国际 41%股权
转让价款:人民币 1230 万元
付款安排:在《股权转让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60 天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
协议签订时间:2013 年 3 月 4 日
协议生效条件:经转让和受让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
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权利保证:转让方保证对其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
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转让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
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转让方:丘兆忠
受让方:深圳万安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丘兆忠持有的恒隆国际 49%股权
转让价款:人民币 1470 万元
付款安排、协议签订时间、协议生效条件及权利保证内容同上。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国宝安的股权关系
丘兆忠
90%
恒隆国际有限公司
95%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12.3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进行调查了解后,认为其为满足自身投
资发展需要而受让股权,意图明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资
信情况无不良记录。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恒隆国际股权,不再间
接持有中国宝安权益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此前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
卖过中国宝安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
的重大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丘兆忠
签注日期:2014 年 6 月 11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本报告书提及的《股权转让协议》。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宝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司 安广场 A 座 28-29 层
股票简称 中国宝安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岗
丘兆忠
名称 注册地 西村水利公司 1 栋 602 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执行法院裁定□
协议转让√
继承□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赠与□
间接方式转让□
其他□(请注明)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54,824,936 股 持股比例: 12.34%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154,824,936 股 变动比例: 12.34%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否√
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丘兆忠
日期:2014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