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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6-13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 2014-29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 点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刘炬
   6.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说明:
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65,682,9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25,226,000 股的 62.48 %。
   2.公司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监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炬先生、宗雷鸣先生、施梁先生、王庆杰先生、
吕友帮先生、鲁小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障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股东推荐刘炬
先生、宗雷鸣先生、陈奕生先生、施梁先生、王庆杰先生、吕友帮先生、鲁小平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上述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上述推荐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公司此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刘   炬先生:获得 276,360,000 票,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4%,当选公司董事。
   宗雷鸣先生:获得 276,360,000 票,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4%,当选公司董事。
   施   梁先生:获得 275,312,772 票,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3.6%,当选公司董事。
   王庆杰先生:获得 276,175,972 票,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3.9 %,当选公司董事。
   吕友帮先生:获得 275,635,972 票,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3.7%,当选公司董事。
   鲁小平先生:获得 211,760,082 票,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79.7%,当选公司董事。
   陈奕生先生:获得 960,000 票,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6 %,
未当选公司董事。
   2、审议通过了选举冯东先生、卢剑波先生、王孝春先生(简历附后)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提名唐忠诚先
生、冯东先生、卢剑波先生、王孝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上述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上
述推荐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
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在深交所网站公示,截至会议召开未有异议,提
交公司此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冯 东先生:获得 251,260,041 票,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4.57%,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卢剑波先生:获得 207,662,652 票,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78.16%,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王孝春先生:获得 207,182,751 票,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77.98%,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唐忠诚先生:获得 130,980,000 票,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49.3%,未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黎晓淮先生、陈晓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障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股东推荐黎晓淮先生、陈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监事候选人。上述推荐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黎晓淮先生:获得307,732,575票,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15.83%,当选公司监事。
   陈晓东先生:获得223,633,347票,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4.17%,当选公司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思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诗旷、徐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意见。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人员简历:
    刘炬先生,美国旧金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3 年至 2006 年任中鼎卓新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至 2009 年任中国华阳朗利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0 年至 2011 年任中国华阳经贸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1 年 4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中国华阳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 年 4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2013 年 5 月任岳阳恒
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恒立实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宗雷鸣先生,大学学历,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9 月任中国太平洋保险深圳
分公司职员;199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江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
投资部经理;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10 月担任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监事;2013 年 10 月至今担任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
    施梁先生,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本科学历,1996 年 11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蔚
深证券有限公司皇岗营业部营业部总经理助理;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深
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08 年 9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路营业部运营总监;2010 年 7 月至今先后任中
国华阳经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庆杰先生,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97 年至 1998 年任深圳茂州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1998 年至 2001 年任深圳贵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1 年至 2011 年任华龙证券深圳营业部办公室主任;2011 年 2 月至今任华阳北
京中贸技术培训中心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2013 年 5 月至今担任恒立实业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吕友帮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3 年至 2002 年在香港珠江
船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多家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职务,并
曾在珠江船务发展有限公司(香港主板上市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3 年至 2009
年担任珠江永康物流(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 年至今任中国华阳
经贸集团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鲁小平先生,1964 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师。1984.7-2000.2,农业
银行安徽省、湖南省分行干部;农业银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基金部经理;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直属支行营业部主任。2000.2-至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分公
司长沙办事处资产经营部副处长、处长、高级经理;兼任湖南长城土地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副总经理。
    冯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 年 9 月
至 1992 年 10 月,就职于山西省石油总公司,任普通职员;1992 年 10 月至 1993
年 10 月,就职于深圳市科力化学工业公司,任部门经理;1993 年 10 月至 1995
年 5 月,就职于深圳市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1995
年 6 月至 2000 年 9 月,就职于深圳市金鸟实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一职;2000
年 10 月至 2003 年 10 月,就职于广东华业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2003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2 月就职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2007 年 1 月至今,
就职于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一职。现担任深圳市拓日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达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
届、第九届理事。
    卢剑波先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1996 年以前,
在安徽国有农垦总公司下属国营农场工作,从事统计、会计、农业开发项目管理
等多项工作。1996-2011 在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等多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任副主任会计师一职。2011-至今,在深圳市基石融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
任执行董事一职。
    王孝春先生,研究生学历,国际经济法法学硕士学位。1992-1999 年,任招
商局蛇口工业区法务及企业管理工作。1999 年至今,先后担任广东深天成律师
事务所、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朗正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2002 年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先后担任深圳市新都酒店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迪菲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黎晓淮先生,清华大学无线电系毕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6 年 5 月
至 1987 年中国华阳技术贸易总公司计划处任项目经理;1987 年 5 月至 1991 年
天津华阳技术贸易公司任副本总经理;1991 年 10 月至 1997 年中国华阳技术贸
易总公司人才部任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1998 年 4 月至 2011 年任中国华阳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陈晓东先生,大学学历,2003 年 7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深圳市中新联光盘有
限公司经理;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今担任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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