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交易内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
海宜化”)作为共同承租人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
达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70,000万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信达租赁与青海宜化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股
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七届二十四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湖北宜化关于融资租赁的议
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同日2014-042 号公告)
青海宜化将自有氯碱化工生产设备(即租赁标的物)出售给信达
租赁,信达租赁再出租给青海宜化使用,青海宜化按期向信达租赁支
付租金。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7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5年,租赁利率
为浮动利率即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12年7月6日调整)上浮
5%。租赁保证金为7000万元,租赁手续费为3500万元。本次融资5年所
支付的利息合计约为11627万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金叶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2层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规定期限以上的定期存款;
接受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
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信达租赁与青海宜化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名称:青海宜化自有氯碱化工生产设备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租赁期租赁物权属属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
赁期限届满,在青海宜化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应付给信达租赁的全部
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下,青海宜化向信达租赁支付留购价款后
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四)所在地:青海西宁市大通县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期限:5年
(二)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三)租赁标的物:氯碱化工生产设备
(四)租赁利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12年7月6日调整)
上浮5%
(五)租赁保证金:保证金7000万元
(六)租赁手续费3500万元
(七)租金及支付方式:按季支付租金,期初等额付款,每年还租
次数为4次,5年共20次
(八)租赁设备所属权:租赁期限届满,在公司及青海宜化清偿
完毕本合同项下应付给信达租赁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
下,青海宜化向信达租赁支付留购价款后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
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九)留购价款:1万元;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每季度支付租金不超过4,081.4万元,青海宜化的经营正
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青海宜化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青海宜化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
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青海宜化竞争力。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七届二十四董事会决议
(二)《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