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2001年7月,本公司与上海汇达丰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汇达丰公司)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双方约定,由汇达丰公司向本公司购买茂岭牌铜版纸1100吨,总金额为人民币929.5万元,汇达丰公司应在2002年1月5日前付清货款。嗣后本公司按约履行了义务,且开具了全额增值税发票,并得到了汇达丰公司的书面确认。 但是汇达丰公司除在2002年1月28日付款人民币100万元外,余款人民币829.5万元拖欠至今。 为了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于2003年4月17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先行主张部分诉权计人民币559.5万元,余款人民币270万元另行依法追究。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5月6日发出了(2003)沪二中民四(商)初字第2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本公司将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5月13日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
公告日期:2003-05-13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