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日前收
到控股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关于将其持有的部
分公司股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飞马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7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
额的 11.81%)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用于办理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6 月 4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5
年 6 月 4 日。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影响飞马投资行使上述股份相关股东权
利。质押期间该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上述质押已在国信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飞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24,96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2.75%;本次质押的 4,700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18.83%,占公司股份总
额的 11.81%;累计质押数量为 14,400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57.69%,占
公司股份总额的 36.20%。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