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拟推出回购公司股票计划,现发布首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的预案。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公司综合考虑投资
者建议和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以不超过每股 45 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
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的股份将注销,从而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参照国内证券市场和行业内上市公司整体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并结合公
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每股 45
元。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
格上限。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45 元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约
222.2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49%。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数量。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
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则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
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如按回购数量为 2,222,200 股测算,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
下:
总股本 第一、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变化
回购前 456,840,000 第一大股东徐明波持股 22.54%
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
持股 21.15%
回购后 454,617,800 第一大股东徐明波持股 22.65%
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
持股 21.26%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
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公司认为可以承受 10,000 万元的股份回购
金 额,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如前所述,以回
购数量 2,222,200 股测算,回购后公司总股本为 454,617,800 股,徐明波董事长
持股比例为 22.65%,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持股比例为 21.26%,不会引起本公司
的股权结构变化和第一、二大股东的控股地位。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2,870,187,105.00 元、净资产
2,756,868,998.72 元、流动资产 1,845,431,349.70 元、负债 113,318,106.28 元
(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 3.95 %,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100,000,000 元
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48%、3.63%、5.42%,对公
司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下的货币资金为 816,865,929.31 元。
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和能力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的总金额上限
100,000,000 元。
(2)本次回购实施后的财务影响
以公司 2014 年一季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按照回购金额 100,000,000 元、
回购价格 45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完成后每股收益提高 0.49 %,净资产收
益率提高 0.23%,公司的业绩指标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回购方案实施后,预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提高至 4.09%,仍然处于较为稳
健水平,债权人利益仍然能够得到保护。本次回购后公司的流动比率为 18.45
倍,速动比率为 17.26 倍,仍然处于比较健康的水平,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流
动性和偿债能力。基于公司 2014 年一季报,公司回购前后的主要业绩指标对比
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资产总额(元) 2,870,187,105.00 2,770,187,105.00
负债总额(元) 113,318,106.28 113,318,106.28
所有者权益(元) 2,756,868,998.72 2,656,868,998.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733,561,545.01 2,633,561,545.01
所有者权益(元)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 0.3696 0.3714
每股净资产(元) 5.9836 5.7929
净资产收益率(%) 6.18 6.41
资产负债率(%) 3.95 4.09
流动比率 19.51 18.45
速动比率 18.32 17.27
公司总股本(股) 456,840,000.00 454,617,800
(注:表中数据以 2014 年 3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为基准,公司总股本仍以股计。)
9、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
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
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为维护公司股价,体现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公司大股东、董事长徐明波先生
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买入 5000 股本公司股票,公司已按相关规则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六个月不存在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
市场操纵的行为。
10、其他事项
公司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
(试行)》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实施回购需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1) 本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 本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本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股份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此次拟实施的回购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