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公司 6 名董事参加了会议(董事常俊刚因公出差未能参加表决)。会议的通知、召开、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王永冬先生的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其任职资格的
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光明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人员李光明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
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光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附件:李光明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30 日
李光明先生简历:
李光明,男,汉族,1969 年 3 月出生,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曾任新疆阿克苏青松建化总厂机械厂会计、财务主管。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