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
已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 9 人。公司董事陈金坡、王志
林、韩光武、李宗杰、蒋根豹出席了现场会议;李宗樵、王怀世、徐斌、王琳以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宗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
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与通讯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对募投项目“综合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基于对公司今后发展的综合考虑,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综
合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对募投项目“综合节能
技术改造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募
投项目“综合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的独立意见》和《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募投项目“综合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进行
调整的核查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9 票同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的《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