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网络投票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 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
2014 年 6 月 5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整
(四)股权登记日:2014 年 5 月 30 日
(五)现场会议地点:西藏拉萨市夺底路 14 号公司 6610 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公司 2013 年度报告;
2、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审议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6、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 1-5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6 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分别详见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和 2014 年 5 月 23 日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ee.com.cn)上。
二、增加网络投票的原因、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平台
(一)增加网络投票的原因
因现金分红原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便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
决权,在原有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不变的情况下,除现场会议外,
同时向股东增加网络投票方式。
(二)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6 月 5 日(星期四)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
(三)网络投票平台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
特此公告
附件: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27 日
附件: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可以通过
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投票日期:2014 年 6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
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6 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326 西藏投票 6 A 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6 号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 99.00 元 1股 2股 3股
6 项提案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1 审议公司 2013 年度报告 1.00
2 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审议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4 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4.00
5 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5.00
转增股本的议案
6 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5 月 30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西藏天
路 A 股(股票代码 60032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
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
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26 买入 99.00 元 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
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审议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投同意
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26 买入 1.00 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
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审议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投反对
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26 买入 1.00 元 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
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审议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投弃权
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26 买入 1.00 元 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
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
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
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
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 A 股和 B 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
交所的 A 股和 B 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