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 199 号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8,478,792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42.7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2,292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0.16
(三)会议主持情况及合规性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
由董事长陈信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
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董事吴君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陈学军先生,监事张宇星先生、张
小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
案 同意比 反对 弃权票 弃权比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序 例 比例 数 例 通过
号
2013 年度董事会 58,612,594 99.85% 28,800 0.05% 59,690 0.10%
1 是
工作报告
2013 年度监事会 58,612,594 99.85% 15,800 0.03% 72,690 0.12%
2 是
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 58,612,594 99.85% 28,800 0.05% 59,690 0.10%
3 2013 年度述职报 是
告
2013 年度报告全 58,612,594 99.85% 15,800 0.03% 72,690 0.12%
4 是
文和摘要
2013 年度财务决 58,612,594 99.85% 15,800 0.03% 72,690 0.12%
5 是
算报告
2013 年度利润分 58,443,594 99.56% 257,490 0.44% 0 0
6 是
配预案
关于 2013 年度关 1,196,928 93.19% 14,800 1.15% 72,690 5.66%
联交易和 2014 年
7 是
度拟发生 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
2014 年度财务预 58,559,594 99.76% 14,800 0.03% 126,690 0.21%
8 是
算报告
关于续聘 2014 年 58,613,594 99.85% 14,800 0.03% 72,690 0.12%
9 度财务审 计机构 是
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14 年 58,613,594 99.85% 14,800 0.03% 72,690 0.12%
10 度内部控 制审计 是
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与中国 1,196,928 93.19% 14,800 1.15% 72,690 5.66%
电子科技 财务有
11 是
限公司签 署金融
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 58,613,594 99.85% 14,800 0.03% 72,690 0.12%
12 是
订)
《董事会 议事规 58,613,594 99.85% 14,800 0.03% 72,690 0.12%
13 是
则》(修订)
选举何启 跃先生 58,613,594 99.85% 27,800 0.05% 59,690 0.10%
14 为公司第 五届董 是
事会董事
议案 7、议案 11 为关联交易议案,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57,416,666 股,占总股份的 42.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其与
审议议案具有关联关系,在股东大会上已回避表决。
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6 根据参与表决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段表决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该区间同 该区间反对 弃权票 该区间弃
投票区间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意比例 比例 数 权比例
持股 1%以下 1,026,928 79.95% 257,490 20.05% 0
持股 1%以下且单一
股东持股市值 50 万 999,926 83.10% 203,400 16.90% 0
元以上(含 50 万)
持股 1%以下且单一
股东持股市值 50 万 27,002 33.30% 54,090 66.70% 0
元以下(不含 50 万)
持股 1%-5%(含
0 0 0 0 0
1%)
持股 5%以上(含
5,7416,666 100% 0 0 0
5%)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喻荣虎、李结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