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3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的议案》,201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件许可【2013】1468 号),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44,000 万元的公司债券。
在获得本次债券发行批复后,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认真研
究发行时机,积极开展发行准备工作。为控制财务费用,公司努力争取较低的融
资成本,但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综合融资成本较
高,不能有效实现降低财务费用之目的。为更好的保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经研究决定,终止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如再推出债券发行计划,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予以审议,及时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