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三届四次会议,于2006年4月14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长钱道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4月18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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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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