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专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广 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高技术服务业研究 开发及产业化专项复函的通知》(穗发改高技术函﹝2014﹞12 号)。 根据该文件的精神,公司“工业设计共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 目被列入高技术服务业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专项,该项目将获得政府补 助资金 600 万元,专用于项目建设。 截至公告日,该笔款项尚未拨付至公司账户。根据《新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该笔款项确认为递延收益,在上 述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分期确认,上 述资金的取得对公司当期的业绩影响不大。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 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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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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