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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公告日期:2006-04-17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现将本次股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5月22日下午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5月18日-2006年5月22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
    2006年5月1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25层会议室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流通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是2006年5月9日、2006年5月1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2006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4月17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4月27日复牌。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4月26日或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最晚在2006年4月26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或者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同意后刊登《关于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的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见公司本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根据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的具体程序详见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投票系统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5月18日-5月22日期间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认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决议数量   说明 
      738060           海信投票          1           A股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海信电器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
    投资者对海信电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060      买入       1元          1股 
    投资者对海信电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060      买入       1元          2股 
    投资者对海信电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060      买入       1元          3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为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本日刊登的《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征集投票多次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无论股东是否出席股东会议或出席股东会议但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本公司董事会将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采用举行机构说明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等多种形式,协助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就改革方案进行沟通协商,上述沟通协商安排的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或通知。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专人到现场登记,也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但到达时间不得晚于登记截止时间。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海信电器证券部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0532-83889556
    传真∶0532-83889556
    联系人∶夏峰
    3、登记时间
    2006年5月18日-5月19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5月22日上午11:30前。
    4、注意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海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以下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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