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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5-17
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5月15日
(星期四)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
于2014年5月9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
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8人,总有效票
数为8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借
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2000 万元,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一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详见公司
临 2014-024 号公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其中: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由于该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在表决中关联董事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
行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票数应为 5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潘贤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潘贤林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潘贤
林先生在董事会任职期间,对本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其中: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胡江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江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胡江华先生的
任职资格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洪城水业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洪城水业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洪城水业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洪城水业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洪城水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三、四、五项议题尚需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董事会拟定于 2014 年 6 月 10 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半
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洪城水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详见《洪城水业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4-
025 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江华,男,1977 年 3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会计硕士,注册税务师。
历任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
务部部长。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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