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与武汉创时新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 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相关议案及附件,现 对公司与武汉创时新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一投资”)签 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构成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审议了本 次与新一投资签订《补充协议》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审批权限和程 序均合法合规。 2、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与武汉创时新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时,关联董事均按照规定回避了表决。 3、本次与新一投资签订《补充协议》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龙平 冯果 张秀生 2014 年 5 月 14 日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武汉创时新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4-05-16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